成都市私人调查:计划生育中哪些夫妻可再生育二胎
发布日期:2026-05-05 16:33:17浏览次数:1
计划生育一直以来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建国初期人口疯涨的时代更是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计划生育对于我国建国初期在经历了大战乱后的稳定时期人口疯涨产生了重要的制约作用,可以说,如果没有计划生育,我国现在的发展面临非常困难的境地。
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思想观念的转变。多生孩子已经不是我们疯狂追求的事情了,而孩子抚养教育成本的增加,社会生活压力的增大更是让父母们不敢养育更多的孩子。在多种因素的作用下,执行数十年之久的计划生育国策开始出现了动摇,对计划生育的逐步放宽成为不可扭转的历史趋势。
放宽计划生育的原因
从国家层面来看,社会老龄化的加剧已经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我国将在未来面对高压力的老龄人口赡养重担,而解决人口比例的矛盾,将我国人口结构从倒金字塔的困境中解放出来就是国家需要考虑的事情。
且从人民大众来看,大家已经不认为多子女就一定多福气。且随着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认知世界和人生丰富性的加剧,人民对生活和婚姻有了更多的理解,对生育子女的痴狂程度极大下降。工作和教育也让更多的人从学校毕业都已经是“晚婚”,而需要积累一定的经济基础后才能结婚生子更是将人口代系的年龄间隔拉大,降低年轻人的比例。
在更加开放的社会中,我们可以认识到更多的人生和世界,也对家庭和婚姻有了更富多元的解释。人的一生是否一定要追求多子多福这个命题本身都受到挑战,不少丁克族也越来越多地走向历史舞台,工作等的影响也让生育孩子成为一项困难的事情。
四类夫妻可再生育
正是在综合因素的作用下,我国将逐步放开生育政策,目前来看已经有四类夫妻可以再生育,且政策开放后申请再生育的夫妻远远低于专家的预期。因此,逐步更大程度地放宽计划生育是不可阻挡的历史趋势。
现在已经放宽的四种情况分别为:
1、其中一方为独生子女并且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已经生育了一个子女的,双方婚后生育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2、夫妻双方均为非独生子女,且婚前各生育了一个子女的,现在组成的家庭并无子女的情况,可以再生育;
3、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第一次生育的多胞胎,并且经过国家相关机构坚定均为非遗传性残疾,并且不能够成长成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再生育;
4、夫妻其中一方为烈士子女,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只生育了一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
谋动侦探认为,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对计划生育的放宽将是历史的趋势,但需要时间的磨合。特别是在放宽生育过程中应严格管理,加强对男女性别歧视,优生优育以及生育监管等工作,国家执法部门和宣传媒体都有他们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共同来引导大众对生育子女的正确认知。